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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去哪了?公共收益该归谁

物业纠纷普通个人约 3 分钟
电梯广告费、快递柜进场费、公共车位租金,扣掉成本后其实是业主的钱。

法律怎么说

《民法典》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:建设单位、物业服务企业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属于业主共有。电梯轿厢、楼道、外墙、公共场地、地面停车位等都属于共有部分。所以电梯广告费、场地租赁费、快递柜进场费、公共车位租金,扣掉合理成本后的结余归全体业主,不是物业的“额外收入”。

物业有义务公示

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三条要求物业定期公开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,并向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报告。现实中很多小区从未公开过。业主有权要求查阅广告合同和收支明细。物业拒不公开的,业主可以起诉要求其提供并说明去向,必要时申请审计。

钱该怎么用

共有收益一般优先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,或按业主大会决定用于公共设施改造、抵扣物业费,未经业主共同决定物业不能自行支配。遇到不公开的情况,可先联名向街道办、住建部门反映,推动成立业委会,再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追索;单个业主也可就自身份额提起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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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为法律知识科普,供决策参考;复杂个案建议由执业律师出具正式意见。